郑州至少林寺高速公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复审结果公示
日期:2017-05-19 浏览次数:2146次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公示期间郑州市亮化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对本项目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复议申请,招标人于2017年4月14日给予回复函,郑州市亮化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又于2017年4月17日向招标人提出二次复议申请。原资审委员会专家于2017年5月17日对复议申请书内容并结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豫交工〔2009〕41号)的要求(详见附件)对本项目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复审,现将郑州至少林寺高速公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复审结果予以公示:
原通过资格预审名单如下:
一标段:
序号 申请人名称
1 河南省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云南康迪科技有限公司
4 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
5 智信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6 河北中岗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7 江苏铁电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 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9 江苏智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 郑州汉威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1 隆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12 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13 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5 华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6 北京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7 江苏迪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段:
序号 申请人名称
1 河南省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云南康迪科技有限公司
4 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
5 智信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6 河北中岗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7 江苏铁电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 江苏智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 郑州汉威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 隆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11 扬州兴龙电器有限公司
12 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 华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5 北京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6 江苏迪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复议各标段新增通过资格单位如下:
一标段:
郑州市亮化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二标段:
郑州市亮化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10天。
三、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招标人:郑州郑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少高速郑州西南站
联系人:冯先生、刘先生
电话:0371-56176572 675672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邮编:450000
联系人:张先生、韩女士
电话:0371-55679799
传真:0371-63812233
监督部门: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西路28号
电话:0371---68995128、68995150、68995161。
本项目结果公示以此为准。
附:附件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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