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唐河县分公司少拜寺烟站拆除重建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日期:2017-05-03 浏览次数:2046次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唐河县分公司少拜寺烟站拆除重建项目
项目编号:NZGC2017042
二、澄清内容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1)3.4.1项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前”变更为“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前”
(2)5.1项“开标时间:2017年5 月12 日上午9:00整 ”变更为“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9:00整”
(3)1.10.3项“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 9:00整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 9:00整 ”
(4)10.5项“最高限价:小写:8325034.24元;大写:捌佰叁拾贰万伍仟零叁拾肆元贰角肆分(含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变更为: 最高限价:8358976.42元;大写:捌佰叁拾伍万捌仟玖佰柒拾陆元肆角贰分(含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价格表中,选取10项主要材料单价进行合理性评判。当投标报价中的主材单价在招标控制价主材单价的0.85倍至1.05倍之间(含0.85倍和1.05倍)者,每项得1分,不在此范围的不得分。招标控制价文件由造价机构编制,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交予评标委员会。”变更为“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表中,选取10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0.85倍至1.05倍之间(含0.85倍和1.05倍)者,每项得1分,不在此范围的不得分。清单项目不足10项的,应全数抽取,在综合单价基准值0.85倍至1.05倍之间(含0.85倍和1.05倍)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分为10除以项数。抽取到的综合单价若投标人漏项或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判断某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则不参与计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此项按0分计。”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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