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驻马店市第六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4-17 浏览次数:1857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对驻马店市第六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六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7】3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业务范围; 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若为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
3、拟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证;
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分别授权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均视为无效授权。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的产品。
6、具有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四、文件发售信息
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7年 4 月 17 日至2017年 4 月 21 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纬四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西南银丰广场8楼807)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4、拟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证;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6、业绩证明;
以上证明件报名时需携带证明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9  日下午 17  时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户  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1435396
行  号:305491030179
采用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代理公司查询到帐后,投标人须持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和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收据
(财务室电0371-55679793)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电话:王院长     0396-7703314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韩女士   15893116248                                                          
九、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96-282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