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回收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13 浏览次数:2018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回收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回收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回收商入围项目
2、招标编号:HNDM2017030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家具,电器,办公设备等(不包括汽车、保密设备和一些特殊设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周期:暂定为三年
4、招标要求:本次招标拟选择三家入围单位
三、回收商资格要求:
1、报废物资回收处置回收商必须是合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已合法办理工商登记和其他法律手续,且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相关内容。
2、能够提供专业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服务,且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具备通信行业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经验。
3、回收商负责报废物资从指定地点至回收商处理场所的装卸、搬运、运输。
4、回收商须具备省级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等资料,处置过程中要符合环保要求。
5、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全部盈利)。
6、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12楼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2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备案证明、审计报告、承诺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收商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回收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回收商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索凌路北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371-55679968
传 真:0371-63812233
邮箱:dmgs7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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