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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北区)厂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265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北区)厂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北区)厂房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位于综保区康一路以北,康二路以南,富六街以东,富七街以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23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5工    期:150日历天。
2.6质    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3.3企业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8日至2017年 3月 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须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
(4)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资料);
(5)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1.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2.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371-86197151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韩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