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平顶山高新区开发路湛河一桥、开发二路湛河二桥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2657次

    受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平顶山高新区开发路湛河一桥、开发二路湛河二桥维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已落实。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区开发路湛河一桥、开发二路湛河二桥维修工程
1.2采购编号:GXQ2017-003g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开发路及开发二路,主要为湛河一桥、湛河二桥桥梁的维修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资质证书;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份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要求网上可查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满足以下条件(证明材料附相应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后):①劳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6年07月份至12月份养老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查询途径供随时查询);
3.10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就提供不实资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招标人在招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将随时查询,任何时间发现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者将被直接视为报名或中标无效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11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2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07日至03月13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该项目应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请查询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pdsggzy.com)并按其要求办理。
4.3招标文件出售:人民币800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该费用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开标时须提交有效交费凭证,未按要求交费并提供有效交费凭证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0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75-398061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5-7080444    0371-63812233    1551601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