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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河南省总队周口市支队招标建立代理机构库入库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3096次

一、招标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物资采购管理,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决定采取比选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武警河南省总队周口市支队代理机构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周口市支队招标建立代理机构库入库比选项目
2.2招标编号:WJ-2017-4712-A001号 
2.3入库名额:本次入库名额为6个; 
2.4服务期限: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效期为签订合同后2年;
招标人可选择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排名顺序与其签订合同(协议)。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定期和定项考查,定期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定项考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机进行。如在该期限内有招标代理机构因违规或公司自身原因等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另外补充至6家。
2.5招标范围:代理武警河南省总队周口市支队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和出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证明。
3.3投标人须在周口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完成开标需求。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从业工作经验。
3.5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请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岗位证(或从业资格证)、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两套与上述原件相对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及地点:意向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 2017年03 月  10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7:0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6楼)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上。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周口市支队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周口市支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739590123
监 督 人:孟先生    电    话:1833947653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玉华    电    话:0394-8686322
 
 
                                                   2017年 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