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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报业大厦项目基坑支护、试桩等工程变更公告
日期:2017-01-20 浏览次数:2218次

原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安全考核合格,项目经理无在建设工程并做出承诺;所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一年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015年11月份以来,社保中心出具缴纳证明);
3.4 2013年7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建过类似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提供合同原件);
3.5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期间开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项目经理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劳动关系合同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无在建项目证明承诺原件;(7)按3.4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8)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期间开具)。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安全考核合格,项目经理无在建设工程并做出承诺;
3.4 2013年7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建过类似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提供合同原件);
3.5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期间开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无在建项目证明承诺原件;(7)按3.4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8)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期间开具)。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郑报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80号
联 系 人:来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8272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