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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黄冢乡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技术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14 浏览次数:349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虞城县黄冢乡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技术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6】166号
1.2项目名称:虞城县黄冢乡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技术协作单位招标;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范围:虞城县黄冢乡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工作);
1.5项目地点:项目区涉及虞城县黄冢乡等3个(乡镇),建设规模约为10万亩;
1.6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1.8本项目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5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仅限于土地管理、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公司
社保证明;
2.6 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
2.7 投标人必须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土地整治项目业绩;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且投标人开具告知函的时间必须在该项目报名期间),否则取消
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14日上午8:00至 2016年12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3.2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3.3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受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个人社保证明,类似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3.4资格审查方法: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齐相关资料证件原件。评标时,有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 12 月14日至 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5日上午09:30整;
5.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93551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18538718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