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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西城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16-12-07 浏览次数:206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卢氏县西城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选择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卢氏县西城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DM-2016110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询价内容:采购灶、锅、烤箱等一批;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质保期: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询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之内容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6、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销售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8)近三年以来同类销售业绩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已经换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4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4、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大写:捌仟元整,小写:8000.00元
2、 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0940  1001  1000  00011
行    号:4025  0540  0012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响应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一致;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刘维林   
电  话:130303688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15239800904
邮箱:5825247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