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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医院儿科系统省级重点专科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2086次

   受洛宁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洛宁县人民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儿科系统省级重点专科建设设备购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儿科系统省级重点专科建设设备购置项目
1.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6】1109-1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洛宁县人民医院儿科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地点:洛宁县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15日历天。
2.5 预算金额:约41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2.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5所投主要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⑥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5.2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
6、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下午15:30;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下午15:30 ;
6.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洛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韦先生
电  话:13343889878
招标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1583799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