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53所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11-17 浏览次数:2049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卢氏县53所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53所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M-20161108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第一标段:608440.00元;第二标段:318000.00元;第三标段:133560.00元。
2、采购内容:53所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第一标段:采购医用办公设施;第二标段:采购电脑电器;第三标段:采购医用消毒设施及其他。三个标段均为53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1年;
6、交 货 期:签定合同后 2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到指定地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产品的内容;
4.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及领取:
5.1、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二标段伍仟元整(¥5000.00元)
三标段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帐户转出)并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财务股更换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 周彩群
电 话:1563988338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15239800904
电子邮箱:9119519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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