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小学综合楼楼顶防水及隔热板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213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实验小学的委托,就河南省实验小学综合楼楼顶防水及隔热板改造工程进行谈判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小学综合楼楼顶防水及隔热板改造工程
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6-177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郑州市经二路与纬二路交叉口河南省实验小学校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三、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2.公示日期:3个工作日。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6年11月14日15:00整。
2.谈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12层)。
3.谈判小组名单:祁丽娜、肖虎、李悦。
五、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人:河南宏新防腐安装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垣县蒲西区宏力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路东
成交金额:425000.00 元
项目经理:赵高攀
工期:20日历天
六、成交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5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实验小学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6号
联系人:朱校长
电话:0371-6552692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李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传真电话:0371-63812233
邮政编码:450008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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