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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大道(遂平境)三座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3166次

                                  招标编号:遂政采招[2016]237号

1.招标条件
驿城大道(遂平境)三座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驿城大道(遂平境)三座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遂平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建设范围内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服务,包括勘察报告、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各阶段设计报审、设计技术交底、后续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近年(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20 日至2016年10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完参加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携带与采购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为三合一版,不需提供组织机构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以上证件验原件并留两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报名将不予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持身份证到场。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从基本账户转账支付,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后退还投标企业保证金(无息)。
开户行: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开户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522010029724120(必须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6—49507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39969126 
监督单位: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4902783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