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财政扶贫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9-26 浏览次数:208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财政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汴祥扶贫组[20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财政扶贫道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3招标内容:半坡店乡、万隆乡、刘店乡新修村道
2.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55万元
2.5招标编号:XFGK2016047
2.6本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半坡店乡常庄村新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二标段:半坡店乡西常店村新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三标段:万隆乡青岗村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四标段:万隆乡金箔杨村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五标段:刘店乡刘店村新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六标段:刘店乡郭景村新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七标段:刘店乡杜庄村新修15cm厚水泥路、面积7304㎡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过程全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一至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完整的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公路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
4、需提供本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一年有效网页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
5、提供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申请材料(查询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查询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查询申请函、查询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因投标人不配合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
7、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8、开标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多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项目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 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
4.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和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完整的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总监注册证 、社保证明、财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以及潜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36913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637813787 0371-23866811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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