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水街工程拍卖中介机构比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6-09-23 浏览次数:3239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对卢氏县水街工程拍卖中介机构比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
一、工程概况:
1、采 购 人:卢氏县财政局;
2、项目编号:卢采购竟【2016】第291号;
3、项目概况:卢氏水街工程包含3#、5#、6#、7#、9#、10#、11#、12#、15#、16#、17#、18#、19#、20#、21#、26#、27#、28#、29#、31#楼工程,其中9#、12#、19#、21#、28#、27#、31#楼主体未完工,其他楼主体已完工;部分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已完工部分;总建筑面积为30100.12平方米;评估资金约为3000万元;具体的以现场实际已完工的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拍卖师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三楼)
3、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拍卖师证书、社保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营业执照已经换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4、磋商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
中心财务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11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杜云霞
电 话:13939887391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璐
电 话:0398-319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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