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卢氏县水街工程房屋质量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6-08-31 浏览次数:3166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对卢氏县水街工程房屋质量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工程概况:
1、采 购 人:卢氏县财政局;
2、项目编号:卢采购竞【2016】234号;
3、招标范围: 该项目已完工的基础、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的安全性鉴定检测。
注:针对以上检测、鉴定出具权威性鉴定结论书及建议整改方案,该报告书应能通过相关建设主管单位认可有效。(鉴定内容以实际完工的工程量为准);
4、项目概况:卢氏水街工程包含3#、5#、6#、7#、9#、10#、11#、12#、15#、16#、17#、18#、19#、20#、21#、26#、27#、28#、29#、31#楼工程,其中9#、12#、19#、21#、28#、27#、31#楼主体未完工,其他楼主体已完工;部分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已完工部分;总建筑面积为30100.12平方米。具体的以现场实际已完工的为准。 
5、建设地点:卢氏县城东沙河两岸;
6、质量标准: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7、工    期:15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和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明;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相应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已参加社会保险。
4.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8 月31日-2016年 9 月 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①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明;
③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④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4、谈判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谈判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9日10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杜云霞
电    话:13939887391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璐   
电    话:0398-3199559
电子信箱:27715445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