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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产业新城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3187次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葛产业新城PPP项目已由长葛市人民政府以长政文【2016】101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长葛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葛产业新城PPP项目。
2.2项目编号:长招采磋商【2016】01号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项目概况:长葛市人民政府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长葛产业新城建设项目,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75.58平方公里,共涉及大周、官亭2个乡镇,本次采购活动的委托区域四至以最终签订的《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约定区域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准。
项目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内容:
土地整理投资:负责包括土地整理、拆迁补偿、村民安置还迁、社会保险保障及土地整理过程中应缴纳相关税费等相关投资;
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在区域内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通信、绿化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项目的建设,保证入园企业全方位生产生活需求,构建城市服务框架,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化;
规划设计咨询服务:整合国际、国内顶尖产业规划资源,深入研究产业发展机遇与方向,为区域制定精准的产业发展规划,获得政府高度认可,并为后续规划设计和产业招商提供依据和方向,并推动区域价值增长预期;
产业发展服务:对区域进行宣传、推广并进行招商引资,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努力将本项目打造成承接区域核心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区域产业发展新高地和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区域运营管理:对区域进行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经营与维护等,保证区域企业日常生产良性运作,保证居民生活日益便捷。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限定为40年(含建设期),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3.2项目公司设立:社会资本方或其全资子公司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或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政府不承担股权出资责任。   
3.3项目规模:长葛产业新城PPP项目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75.58平方公里。
3.4项目地点:长葛市大周、官亭两个乡镇。
3.5运作模式:长葛市政府与社会资本签订排他性的《合作协议》,由社会资本或其全资子公司设立专门从事委托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SPV),社会资本或其全资子公司向项目公司投入注册资本金与项目开发资金。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开发主体,负责委托区域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的市场运作,以收取建设费用、土地整理费用、产业发展服务费用、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维护等费用来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收益。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需申请人做出承诺)。
4.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资产不低于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3.2信誉要求:近5年内,申请人在参加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或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被解除协议的情况。(需出具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
4.3.3类似业绩:须具有较好的同类项目经验及业绩。2011年8月1日以来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或产业新城类项目业绩经验,以上三种经验具备一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楼15楼)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联系电话:0374-6175225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对。
7.3报名时需提交7.2款要求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两份。《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7.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15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107国道与葛天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8.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长葛市建设南路330号
邮    编:4615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4-6189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张先生、武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邮    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