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2365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6〕66号
2.2交货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5招标货物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1 210轮式挖掘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2 加长臂270挖掘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3 30装载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4 50装载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5 平板车 1 详见招标文件
注:挖掘机、装载机须为同一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
4.1.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1.3投标人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2013年8月1日以来)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1.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并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证明;
4.1.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所投设备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来计算,如果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重新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选型时注意上述要求,避免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产生的损失。)
4.1.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4.1.8投标人需针对本采购项目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的最新产品彩页,确保技术参数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加盖厂家公章)
注:除特别说明外,以上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2016年08月29日—2016年09月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下午15:00—17:00。
4.3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金象花园南区东单元11楼西户
招标文件的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大道与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290116222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516841999 0396-2325599 0371-638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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