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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15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及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2334次

1.招标条件

新县2015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及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已由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水利局信移办[2016]6号、信移办[2016]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县境内相关乡镇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划分为3个施工标。
施工Ⅰ标:新县2015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农田水利项目11个(新修大塘6座,堰坝5道)。
施工Ⅱ标:新县2015年度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其中施工为新集、周河、沙窝、八里畈、浒湾5个乡镇基本口粮田及水利设施建设项目9个(整修大塘9座);交通供电通信广播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新修生产路3.780千米)。
施工Ⅲ标:新县2015年度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其中施工为千斤、苏河、卡房、陡山河、箭厂河、田铺、香山湖7个乡镇基本口粮田及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2个(整修大塘10口,新修堰2道)。
具体招标范围、工期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3工程地点:新县境内相关乡镇区
2.4工期:18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8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水利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 每个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5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6 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7投标单位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8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一套,开标时按招标文件关于初步评审的要求携带原件接受查验(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 8 月22日至2016年 8 月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至17:00,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至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伍佰元(¥2500.00)(包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19 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Ⅰ标:肆万元整(40000.00元);施工Ⅱ标:肆万元整(40000.00元);施工Ⅲ标:肆万元整(40000.00元)。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缴纳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0376-296555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8838158784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信息科技大厦12层 
监督机构:新县水利局纪委
监督电话:0376-2987365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