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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农产品质检中心及植物保护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2016-08-16 浏览次数:236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厅委托,就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农产品质检中心及植物保护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6年8月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依据项目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农产品质检中心及植物保护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868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80页“原2、教师端数码体视显微镜”数量20台,现变更为“1台”
    2、招标文件第62页原“1、气相色谱仪中2、色谱主机”
   (1)载气控制:旋钮控制
   *(2)可安装接口:可最多选配4个进样口和4个检测器;
   *(3)配备毛细色谱柱2根;
   (4)具有8个外部事件的扩展功能接口,可以选配各种控制阀,并按自己设定时序工作
   *(5)通信接口:以太网, IEEE802.3,为数据的远程控制提供方便
现变更为
  (1)载气控制:旋钮控制
  *(2)可安装接口:可最多选配4个进样口和4个检测器;
  *(3)配备毛细色谱柱2根;
  (4)具有8个外部事件的扩展功能接口,可以选配各种控制阀,并按自己设定时序工作
  *(5)通信接口:以太网, IEEE802.3,
  *(6)保留时间重现性:1%   峰面积的重现性:1%
  *(7)压力调节范围:0-0.4Mpa
   3、招标文件第58页评标方法“ 原1、技术(42分)中d.细微偏差高于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最多加4分。”现变更为“d.细微偏差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4、招标文件第59页评标方法“原(三)售后服务(5分)中1、质保期(0-1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的得1分,在满足质保期的要求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1分。”现变更为“1、质保期(0-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的得1分,在满足质保期的要求上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1分。”
   5、招标文件第59页评标方法“(三)售后服务承诺(0-4分):根据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问题响应时间、形式、维修时间及备机服务,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差异横向对比酌情评分。”现变更为“(三)售后服务承诺(0-3分):根据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问题响应时间、形式、维修时间及备机服务,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差异横向对比酌情评分。”
   6、招标文件中:“投标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16年8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时间延期至“2016年8月30日上午11:30前”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河南省农业厅
联系人: 夏老师
联系电话:13613793688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廛河区启明西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申长爽   袁宝利   
联系电话:0371-5567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