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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余庄环乡路-高店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15 浏览次数:2104次

                                           招标编号:2016-GC-G-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余庄环乡路-高店已由 平政办【2016】72号 批准,项目招标人为 平舆县万金店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余庄环乡路-高店
2.2建设地点:平舆县万金店镇
2.3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内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a.独立法人资格;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d.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e、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8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5 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  壹  万元,投标人在购买文件后,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开户银行帐户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平舆县支行
账号:171502831904888885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平舆县万金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联系电话:13839928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3156881  0371-638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