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大道人行道铺设及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10 浏览次数:2432次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6】069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金光大道人行道铺设及土方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2.2规模:填土方、人行道铺设荷兰砖、路侧石安装、行道树树围、玻璃钢格栅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130.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 月 10 日至2016年8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以上证件交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8 月 10 日至2016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贰万元 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5.2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县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招 标 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局长
联 系 电 话: 138039603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1-63812233、15893156881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王来喜 电话:0396-7019095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电话:135076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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