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计算机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6-08-03 浏览次数:300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计算机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计算机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6-114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谈判内容:
项目内容 技术参数 交货安装调试期 备注
计算机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3.预算金额:8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提供近三年来不少于三个已完成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合同;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四、报名及售标信息:
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2室;
3.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5)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2)谈判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会议室。
六、谈判信息:
1. 谈判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2.谈判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农业厅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启明西路2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613793688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
联系人: 申长爽 袁宝利
联系电话:0371-55679968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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