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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小学校园广场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2234次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实验小学校园广场改造工程,采购人为河南省实验小学,建设资金 已到位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小学校园广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经二路与纬二路交叉口河南省实验小学校内
2.3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6-979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100万元
2.6工期要求:13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有效的《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垃圾清运车辆准运证》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交纳社保的证明(近三个月);
3.5 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土建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3.6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即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18 日至2016 年7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至12:00,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和社保(8)按3.4项提供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9)《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垃圾清运车辆准运证》证件,若为租赁车辆的企业,需提供租赁协议并且提供被租赁企业的加盖公章的《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垃圾清运车辆准运证》复印件。
注:1、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可不按(2)、(4)、(5)项要求提供;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2、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核实身份。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同报名时间。
5.2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5.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2日下午15:00时整。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实验小学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6号
联系人:朱校长
电话:0371-65526927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李女士   孙女士 
电话:0371-55679799
传真:0371-63812233
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