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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及主楼沉降观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6-07-08 浏览次数:234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及主楼沉降观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及主楼沉降观测
1.2采购编号:GXQ2016-018j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任庄,基坑开挖深度约7米,共有7栋高层建筑。
2.2服务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基坑监测以及主楼沉降观测的技术设计、基准点埋设工作、外业观测、内业计算、绘制形变曲线图、检查修改、成果资料整理。
2.3服务周期:
(1)基坑监测周期:自基坑开挖至地下室外墙土方回填完成。
(2)主楼沉降观测周期:自主体结构施工开始至全部主体完工一年内且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2.4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变形监测、沉降等内容),企业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 
3.4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项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代理人共同签署且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8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2016年07月11日至2016年07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3日下午18:00时)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湛河区亚兴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中建嘉天下19号楼14层西户报名。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5日09时00分。
6.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河南采购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5-398697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5-7080444   0371-63812233   1850397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