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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楼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7-05 浏览次数:2091次

                                      招标编号:SQGGZYJY-ZC-2016-121  

一、招标条件:
    社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楼修缮项目已由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批,招标人为社旗县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社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楼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社旗县城红旗路50号; 
2.3建设规模: 约3500平方米水、电、门窗、墙体改造;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社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楼修缮;
2.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具有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相关人员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为: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下同)。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5.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等。
5.7、近一年社保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项目经理须到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开具的证明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8、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缴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82079919 
委托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0552966  1862561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