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滨河花园社区一期安置区项目B、C地块安置房、滨河花园实验小学及幼儿园人防门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15 浏览次数:3435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侯寨滨河花园社区一期安置区项目B、C地块安置房、滨河花园实验小学及幼儿园工程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统计局(二七发统字【2012】74号)核准,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人防门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滨河花园社区一期安置区项目B、C地块安置房、滨河花园实验小学及幼儿园人防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B地块位于永康路以西、盛达路以西、大顺路以北、宝溪路以东; C地块位于永康路以南、盛嘉路以东、大顺路以北、宝溪路以西;总建筑面积约230417.5平方米,其中B地块建筑面积178619.5平方米(含幼儿园约5000平方米)、C地块建筑面积51798平方米(含小学15706平方米)。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人防门购置及安装(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人防门购置安装、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购置及安装期)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 投标生产企业应具备人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通过郑州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3.3代理商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满足3.2条款要求。
3.4授权委托人提供所在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
3.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合同业绩(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至11:30,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等原件;
4.2.3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和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证明);
4.2.4按3.5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
4.2.5参与投标的单位,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报名时间期间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以上证件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日期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南三环169号黄岗寺综合办公楼8层809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60809101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韩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