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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15 浏览次数:2249次

                                   (项目编号:XCJS2016-030)

1、招标条件
新蔡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豫水农[201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蔡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河坞乡的河坞、梁夹道、吴店、柏围孜、孙堂,共5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建设规模2.1万亩。本工程为发展低压管灌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内容为准
2.3、质量要求:合格
2.4、项目建设工期: 120 日历天
2.5、总投资:2659.2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0个标段,如下表:
标段 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一标段 节水灌溉工程及排涝沟工程 河坞、孙堂、柏围孜3个行政村 新打50米深机井153眼,采购及安装钢制井堡153套,采购及铺设Φ110、0.4MPaPVC-U管道73525米,安装各种管件、仪表,疏浚排涝沟37.79km等
二标段 节水灌溉工程及排涝沟工程 梁夹道、吴店、孙堂3个行政村 新打50米深机井149眼,采购及安装钢制井堡149套,采购及铺设Φ110、0.4MPaPVC-U管道71603米,安装各种管件、仪表,疏浚排涝沟24.643km等
三标段 桥涵工程 河坞、孙堂、柏围孜3个行政村 新建2.0m跨桥涵77座
四标段 桥涵工程 梁夹道、吴店、柏围孜3个行政村 新建2.0m跨桥涵77座
五标段 桥涵工程 河坞、梁夹道、吴店、柏围孜、孙堂5个行政村 新建3.0m跨桥涵36座
六标段 桥涵工程 河坞、梁夹道、吴店、柏围孜、孙堂5个行政村 新建5.0m跨生产桥30座
七标段 田间道路工程 吴店村 新建3.5m宽砼道路3.6公里
八标段 电力配套工程 河坞、孙堂2个行政村 新建变压器房10间,采购及铺设低压电缆线75.5km,采购及安装变压器10台,采购及安装配电箱151套。
九标段 电力配套工程 梁夹道、吴店、柏围孜3个行政村 新建变压器房10间,采购及铺设低压电缆75.5km,采购及安装变压器10台,采购及安装配电箱151套。
十标段 水泵采购 河坞、梁夹道、吴店、柏围孜、孙堂5个行政村 采购200QJ32-26/2型潜水泵302套,采购井内外钢管9060米及必需配套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凿井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第三至七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第八、九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自行负责接入电网);(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8)投标企业保证完成高压配套及通电通水,投标企业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高压配套承诺书。
3.4、第十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潜水泵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企业必须在河南水利厅信用备案或登记,以网上公告为准。
3.5、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6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3.7、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天到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3.8、第一至七标段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办理信用信息备案或登记,以网上公告为准。
3.9、每个投标企业可以投报其中两个标段,第一至九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3.10、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三人都必须按合同要求常驻施工现场。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资格要求符合上述者,请于即日起登录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cx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图纸售价每标段2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本项目的补充文件、补遗等相关资料都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7、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保函格式开具,未提交者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第一、二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00);第三、四、五、六、七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第八、九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第十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
诚信保证金:第一、二标段: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第三、四、五标段:叁拾万元整(¥300000.00);第六、七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第八、九标段:玖拾万元整(¥900000.00);第十标段:伍拾万元整(¥5000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蔡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赵先生(电话:0396-59361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电话:18739633373)
   
水行政监督部门:新蔡县水利局
电   话:0396-5922171
日   期:2016年6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