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06 浏览次数:2994次
受洛阳市西工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洛阳市西工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1.2招标编号:西采【2016】27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一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复印传真一体机机、扫描仪、会议室电视音响
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吧台椅、等候椅、衣架、脸盆架、门牌、各种版面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预算金额:约41.5万元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并从事相关经营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复印传真一体机、扫描仪设备厂家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4、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中原康城尚座南2-1003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06月 6 日至2016年06月 13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复印传真一体机、扫描仪设备厂家授权书;提供原件备审,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丽都唯客大酒店6楼会议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下午3: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洛阳市西工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纱厂路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15896693841
招标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236173893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技术支持:郑州铁哥们网络 备案号:豫ICP备12003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