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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深化工作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05-16 浏览次数:3306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深化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深化工作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1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规划范围及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深化和优化,对实验区建成区及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布局进行规划编制。具体包括北片区、古城片区、会展物流片区、园博园片区和双鹤湖片区,规划范围总计约110.3平方千米。重点解决上述片区管养中心、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等环卫工程设施和公厕、环卫工人休息点等环卫公共设施,以及取水点、机械化作业垃圾收集点等其他环卫设施的环卫设施实施规划规模、布局与建设要求。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
2.4规划周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应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
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06月06日 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6年 06月06日 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武女士、闫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