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卡口建设及防撞预警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6-05-16 浏览次数:3759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卡口建设及防撞预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技术参数 交货安装调试期 标包划分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卡口建设及防撞预警系统项目 辖区恶劣天气环境下行车安全引导及保障系统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无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269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2.公告日期: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
四、评标信息:
1. 评标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六楼会议室
3.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秦玲、潘正运、周铜、刘铁铭、刘蔚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河南豫之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总报价:4598000元
中标人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13层1308号
主要中标设备名称:多目标抓拍单元,品牌:博达伟业AGS-012,数量:7套
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申女士
电 话:0371-55679968
传 真:0371-63812233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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