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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6-05-10 浏览次数:3478次

                          招标编号:ZMD2016-1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建设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蛟停湖进洪闸位于平舆县西洋店镇南部的汝河右岸,蛟停湖河道管理所东50m处,为蛟停湖滞洪区配套工程之一。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该闸于1980年5月建成,为4孔6.0m×6.0m的钢筋砼直升双曲扁壳闸门,配套4台启闭机,闸底高程39.00m,进洪水位44.00m,设计水位44.21m ,设计排涝水位42.00m,设计流量300 m3/s,实际流量300 m3/s。2009年鉴定为四类闸。
2.2招标范围: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不含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至少提供一份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办理信用信息登记(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7)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业绩证明材料;(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6)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官方网络下载页);(7)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材料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 5 月 10 日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建设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刘清河 
电    话:138396028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15893116248 0371-63812233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舆县水利局 
电   话:5022233
                                          日 期:2016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