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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5-06 浏览次数:2257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由宛发改地区[2014]27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污水处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2.2  招标编号:HNDMNY20160501
2.3. 建设地点:淅川县污水处理厂院外;
2.4. 项目概况:该工程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处理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采用精密过滤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施工本次招标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1.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系列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壹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1.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市场违法违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等不良记录,企业及法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且无在建工程。
3.2.4投标人须是省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2.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市场违法违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等不良记录,企业及法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3.3. 第三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3.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3.4.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壹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3.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市场违法违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等不良记录,企业及法人、项目总监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报名
6.1.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 投标报名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6.3. 投标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3项所要求文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6.4.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5.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7.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城市污水处理中心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377-692617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377-60552966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