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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儿童医院户外照明灯购置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6-05-04 浏览次数:3067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儿童医院户外照明灯购置及安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市儿童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货物数量及相关要求
2.1交货地点:郑州市儿童医院(东区医院)
2.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3工    期:30日历天(含供货及安装期)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照明灯的购置、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具体数量、规格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含1000)万元人民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含300)万元人民币,并有生产厂家授权的专项授权书(授权厂家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款的要求,不接受同一厂家对多家单位的授权,如出现同一厂家授权多家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3.4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4.1.1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1.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3企业营业执照;
4.1.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除外);
4.1.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除外);
4.1.6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
4.1.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4.1.8针对此项目的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
注:代理商(经销商)参与的除了提供本公司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除外)外,还需要提供授权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除外)、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特别提示:请提交以上资料一套并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4.2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4.3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6.投标截止日期
6.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地点:岗杜街127号市卫生综合楼六楼开标室(卫生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儿童医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
联 系 人:牛科长               
联系电话:0371-85515727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女士、李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