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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25 浏览次数:3448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由碧云路、郑航北路和郑贾路围合区域;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3招标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12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74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实施阶段的造价咨询及控制、审核竣工结算等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建筑工程或城建或建筑或工民建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所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证明);
3.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医疗卫生或卫生综合服务的建筑工程,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类似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造价成果文件);
3.5对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报名时间内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25日至 2016 年4月29日,每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郑州市以外的企业还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4.2.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劳动关系合同原件,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证明);
4.2.4按3.4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造价成果文件;
4.2.5参与投标的单位,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报名期间开具的)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注:三证合一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即可,以上证件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一经发现所报资料存在作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日期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南三环169号黄岗寺综合办公楼8层809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60809101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女士   李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