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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辛庄-G106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13 浏览次数:2257次

一、招标条件

西辛庄-G106公路改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相应批准文件为濮发改基础【2015】44号,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2、建设内容:桥梁、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3、项目总投资:约21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国省补及地方配套,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按县财政统一支付方式支付。
5、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监理:施工标段全部监理内容
8、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总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辛庄至106国道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750)
第二标段;西辛庄至106国道公路改建工程(K5+750-K9+292.497)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工期和保修期间全部监理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备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且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从规模或造价上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
6、企业2013、2014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                  
7、濮阳县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采取资格后审;
注:投标单位可参与一个施工标段的投标申请。
(二)、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从规模或造价上类似的工程)监理业绩;
5、企业2013、2014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                  
6、濮阳县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13日-4月19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濮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3-3215468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3—8602919   15083262321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