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华新医院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11 浏览次数:326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华新医院的委托,对卫辉市华新医院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卫辉市华新医院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卫交采2016ZB011号
1.3建设地点:卫辉市华新医院
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6工 期:30日历天
1.7质保期:要求调试验收合格后18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商(生产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信誉良好;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2.4投标人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报名及时间及地点:
3.1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3.2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下午3: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七.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辉市华新医院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32744
地 址:卫辉市纺织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53664636 0373-5057567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12层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卫辉市华新医院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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