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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儿童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08 浏览次数:226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儿童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儿童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儿童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儿童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五层)院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60日历天
2.6质    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保修期限:2个采暖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有空调(或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专项授权书(不接受同一制造商对多家单位的授权,如出现同一制造商授权多家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接其他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所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要求在报名期间出具); 
3.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合同业绩(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项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关系和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具有类似合同业绩(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注: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换证的企业执行新规定;
以上证件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资料费1200元/套,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6.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儿童医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
联 系 人:牛科长               
联系电话:0371-85515727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女士、李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