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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修工程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31 浏览次数:2252次

   受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修工程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已落实。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修工程
1.2采购编号:GXQ2016-003g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女贞街东段路北,现状为已进行过基本的地面及墙面装修,一楼整层现状为通透大厅。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包括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等)及安装、调试等后续服务。
2.3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持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6)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空调主机;
(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1)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所有的签名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并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者将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于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4月08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8日下午17:30)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4.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553750177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5-7080444    0371-63812233  1850397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