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29 浏览次数:2473次
招标编号:HNDM20160308
1、招标条件
罗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分别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管【2015】64号文和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信发改农经【2015】5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分别为罗山县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局、罗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购、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罗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罗山境内。
罗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山洪灾害调查主要是对全县进行山洪灾害内业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现场核对、涉水工程补充调查、山洪灾害威胁区调查、沿河村落山洪灾害详查、县级数据审核上报;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主要包括简易水位监测告警站、山洪图像监控站、大功率报警器、乡镇监测预警平台等监测预警建设和宣传、抢险安置。
罗山县2015年度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本次工程为“十二五”期间安全饮水项目计划外工程,计划解决铁铺乡青蓬村、北安村,山店乡胡畈村、万店村、山店村、鸡笼村、青莲村、高洼村、林湾村、张湾村,共计2个乡镇10个行政村,共计12933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师生1643人。拟建供水工程3处,其中新建水厂工程1处,供水站1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均为集中供水。
2.2 标段划分
该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山洪灾害2个标,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个施工标、2个采购标和1个监理标。
Ⅰ标(合同编号:LSXSHZH-2015-01):罗山县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Ⅱ标(合同编号:LSXSHZH-2015-02):罗山县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
Ⅲ标(合同编号:LSXGHWYS-SG-01):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拟建新建水厂工程1处,供水站1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
Ⅳ标(合同编号:LSXGHWYS-GC-01):PE100管材及管件采购。
Ⅴ标(合同编号:LSXGHWYS-GC-02):PE100管材及管件采购。
监理标(合同编号:LSXGHWYS-JL-01):规划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
2.3 工期要求
Ⅰ-Ⅱ标:60日历天;
Ⅲ标:90日历天;
Ⅳ-Ⅴ标:接到业主通知后10日内到货;
监理标: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Ⅰ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⑵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⑶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⑷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⑸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1.2 Ⅱ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⑵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⑶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⑷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1.3 Ⅲ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⑷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⑸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⑺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⑻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1.4 Ⅳ-Ⅴ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⑷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合同,提供合同原件;⑸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1.5 监理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⑵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业绩;⑷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⑸2013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建设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⑹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4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⑴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⑵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6 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Ⅰ标段、Ⅱ标段、Ⅳ标段、Ⅴ标段及监理标段售价均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Ⅲ标段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报名需携带资料
Ⅰ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Ⅱ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Ⅲ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
Ⅳ-Ⅴ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合同,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监理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2人以上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13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建设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且留存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局、罗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6-21787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17837801 0371-55679799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水利局
电话:0376-6272260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技术支持:郑州铁哥们网络 备案号:豫ICP备12003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