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23 浏览次数:2672次
受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物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已落实。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修工程
1.2采购编号:GXQ2016-003g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女贞街东段路北,现状为已进行过基本的地面及墙面装修,一楼整层现状为通透大厅。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
2.2标段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高新区政务审批大厅装饰装修。
第二标段:政务大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三标段:政务大厅网络系统安装。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标段: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包括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等)及安装、调试等后续服务。
第三标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投标人须提供2份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网上可查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9)项目经理须提供1份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网上可查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公告中须显示项目经理信息)、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计算(所有业绩的施工承包主体均须为本企业);
(10)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相应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年06月份至2016年01月份养老证明,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持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6)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空调主机;
(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须承诺:
①与网通光纤网络联接,实现上网办公条件。
②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互联互通,实现办公一体化。
③实现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监控平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
④负责培训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操作。
3.4说明:
(1)上述第一、二标段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上述所有标段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第三标段除外)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所有的签名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并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者将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于2016年03月24日至2016年03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30日下午17:30)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物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553750177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5-7080444 0371-63812233 18503979071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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