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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油料种植类五标段(三次)及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3136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杞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油料种植类五标段(三次)及结余资金项目;该项目己由杞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杞县经济作物推广站,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MZB(开)20160202
    2.2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73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资金情况:已落实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6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开封市杞县项目区内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采购花生种子(开农49大田用种)43110公斤;发放到项目实施地并进行相关的技术指导。
    二标段:采购30%多效.矮壮素悬浮剂55000瓶;发放到项目实施地并进行相关的技术指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厂家需提供①种子生产许可证、②种子经营许可证、③植物检疫证、④田间检验合格证、⑤室内检验报告(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
    经销商需提供①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田间检验合格证、室内检验报告(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加盖经销商公章的复印件);
    3.3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厂家需提供①农药生产批准证书、②农药登记证(登记需包括花生)、③执行标准(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
    经销商需提供①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登记需包括花生)、执行标准(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加盖经销商公章的复印件);
    3.4申请人携带: 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
    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携带资料:(报名资料需装订整齐)
    4.2.1生产厂家需提供①种子生产许可证、②种子经营许可证、③田间检验合格证、④植物检疫证、⑤室内检验报告、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
    经销商需提供①生产厂家出具对该品种、该地区经销权的授权委托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②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田间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室内检验报告(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加盖经销商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2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生产厂家需提供①农药生产批准证书、②农药登记证、③执行标准、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
    经销商需提供①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②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执行标准(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加盖经销商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3 所有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4.4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贰份,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且装订整齐,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本项目标段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4.7 资信保证金  
    资信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本项目标段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带有效身份证亲自参加,由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自行离场。法人代表如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37 8114 9660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135 0378 3495   0371—2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