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6-01-08 浏览次数:3249次
1.采购条件
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林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采购项目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项目实施机构为林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采购人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编号:LCG2015-582 ;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
3.2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3.63亿元;
3.3采购内容:确定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社会资本方;
3.4项目概况: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项目全长59.406公里,分南北两段,其中北段起于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建设的“太行山高速公路”,跨越漳河后,路线向西南方向,在任村镇南设置互通式立交与林长高速林州至长治段相接,长16.747公里;中间利用林长高速公路约25公里;南段起于南林高速安阳至林州段横水枢纽立交处,经林州市规划区东南,合涧镇东,桂林镇西,原康镇东,茶店镇,在临淇镇西南设置互通式立交与范辉高速鹤壁至辉县段相接,长42.659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计划2016年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建成通车;
3.5其他采购需求:无。
4.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3安阳市人民政府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4.4单个企业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4.5企业联合体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
(二)联合体成员主办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4.6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申请人经审计总资产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净资产20亿(含)人民币以上(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7具有满足本项目管理、建设和运营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的储备;
4.8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4.9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申请人须承诺成交后按约定一次性将项目资本金全部到位;
4.10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存款余额及结算信誉)、纳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必须提交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和经济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名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有意向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上述证件为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能证明申请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到林州市交通运输局(林州市太行路19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采 购 人:林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林州市太行路1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86951766
1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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