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周口支队郸城县中队信息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5-12-29 浏览次数:3346次
1.招标条件
武警周口支队郸城县中队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郸城县中队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周口支队郸城县中队信息化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NDM20151225
2.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采购内容:信息化建设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通信、电子设备;
(2)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2份(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投标人所供主要货物非本单位生产的产品时,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公司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企业近六个月内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含缴费发票);6、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且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8:00~12:00,14:00~17:30),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一套,售后不退。地点:周口市交通路周口国贸1620室。
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郸城县中队
地 址:郸城县境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40731600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0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94-8686322
6.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周口市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6119300
2015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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