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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367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汴财招(2015)158号
二、项目简要概况:
项目投资:约168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5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组长:梁强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捷、姚伟、高新艳、宋钦
监督人:李新胜
见证人:李胜
五、中标信息:
A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鹏威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3200.00元
B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省世鹏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0050.00元
C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青岛锐达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25000.00元
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259976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723236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