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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3369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汝州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汝州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5―259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视频云计算系统、图像处理系统、视频快速侦查系统,具体内容、技术规格、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4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则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生产厂家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6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请报名人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下午17:00 )到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共同签署)及代理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报名结束后,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及“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汝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0390085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5-7080444  0371-63812233  1551601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