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应急通讯刑侦技术毒品检查单警装备防护器材等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5-12-15 浏览次数:3019次
1. 招标条件
原阳县应急通讯刑侦技术毒品检查单警装备防护器材等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应急通讯刑侦技术毒品检查单警装备防护器材等项目
2.2项目编号:原交采2015GB57
2.3项目地点:原阳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为原阳县应急通讯刑侦技术毒品检查单警装备防护器材等项目以及配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相关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第三标段:原阳县公安局通信系统车改装(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完工)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日历天)内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必须是底盘授权改装厂,具有客车制造资质;投标人须出具针对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厂商授权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15日至 2015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
4.3 报名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4.4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7日9时00 分,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37375168
地 址:原阳县城关镇和平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53664636 0373-5057567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12层
2015年12月15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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