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沁装【2015】013号 采购编号:QYZFCGGCZB0201512083
1. 招标条件
沁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中心修缮工程施工项目 ,经沁公文【2015】17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沁阳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沁阳市公路局院内可利用房屋共计125间的修缮改造。
2.2项目地点:沁阳市建设北路4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5 投标企业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焦建[2015]36号)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咨询电话:0391- 3557219。
3.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8时至2015年12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详见《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然后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391-5281134。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8时至2015年12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指定账户进行网上交费、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费流程详见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缴纳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费用流程》。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39134444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517748905
9.监督部门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5611799
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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