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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泰和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12-07 浏览次数:3012次

                                              项目编号:2015-GC-G-048

一、招标条件
    平舆县泰和桥已由平发改办【2015】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舆县泰和桥。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规模:桥长约45米、宽25米 。
  4建设工期: 180 日历天。
  5质量目标:合格。
  6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名称        工程范围
一标段(施工标) 平舆县泰和桥 桥梁施工
二标段(监理标) 平舆县泰和桥 桥梁监理(施工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施工标人民币  10 万元整,二标段监理标人民币 5千元整。
2.诚信保证金:一标段施工标人民币  50 万元整,二标段监理标人民币 2 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7:00(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中标企业保证金于备案后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到账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所投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交纳无效。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5 0283 1904 8888 858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项:
1.一标段施工标
1.1资格标准:投标人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桥梁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1.4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600万元的类似桥梁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以合同日期为准)。
1.5财务要求: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1.7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需提供在本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2.二标段监理标
2.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技术职称证;
2.4 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桥梁工程的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为准,以合同日期为准)。
2.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2.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不予报名。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一标段施工标
1.1法定代表人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1.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3 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600万元的类似桥梁业绩一份(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1.4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5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表。
1.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2.二标段监理标
2.1法定代表人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监理工程师证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技术职称证。
2.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为准)。
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5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表。
2.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3.特别提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的企业所拟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所有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同时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2套,按以上顺序复印并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认定是否通过。
六、报名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                0396-5000026
九、其他相关事项:
招   标   人: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话: 139383516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5893156881
                            2015年 12 月7日